其实很不想承认,在家庭中对另一半施加暴力的人,也有可能是女性,家暴中的受害者,也有可能是男人。
当然,我并不是说家暴只允许男性施加,这极易被某些人说成是“歧视女性”。
我们知道,家暴是绝对错误的行为,而解决家暴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婚与谴责”,毕竟家暴只有零次与无数次的区别。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家庭中出现家暴的现象,我们都会直接谴责丈夫,而非妻子。毕竟在我们的潜意识里,男性的身体健壮程度,比女性强得多,所以一旦有“家暴”的事件发生,男性就会被口伐。
一个女人将后半生托付给你,愿意给你生儿育女带孩子,你竟然对这样一个女人动手,这让谁都忍不了。可是一件离婚信息,让我知晓了很多人并不重视的一件事——家暴也有可能是女人打男人。
在自然界里,绝大多数物种的雄性都比雌性强大,最起码身体是有着巨大差别的,人类也是如此。可也不完全是如此,就拿咱们的巾帼英雄,征战UFC的张伟丽。通过后天的训练,加上自己的刻苦,我敢说大多数男人不是她的对手。
就算女性没有经过训练,只是生活的磨砺或者基因,让她异常健壮,那也可以打得过很多男性。倘若她的另一半是一个瘦弱不堪,被烟、酒侵蚀掉身体的男人,那结果更是可以想象。
我非常喜欢的一位演员,巩汉林先生(不好意思拿您举例子),如果单论打架的话,我觉得有非常多的女性能打得过他。
所以说虽然大多数男人身体健壮,能打得过老婆,但是还有一部分男人,打不过老婆,比如相声演员王自健。
王自健是一名相声演员、脱口秀主持人,在节目中不止一次“开玩笑”,说妻子打自己。观众以为这只是段子,没想到的是,这是事实。
王自健的妻子是一名散打运动员,虽然已经退役,但是底子还在,而王自健只是一个正常的男子而已,工作还是只动嘴不动手。如果两人起了冲突,结果可想而知。
据统计,婚姻中的王自健,粉丝口中的“小王爷”,被打过五百多巴掌,被打进医院8次之多,王自健在节目中吐槽说“老婆打上瘾了。”
后来两人的离婚官司闹得挺大,而王自健也销声匿迹很久才又出来演戏。
所以我觉得,我们说家暴的时候,应该针对的是“家暴”这种行为,而不是男人!
当我在网上问“家暴女”的下场是什么时,有不少网友的回复,让我头皮发麻。
有人说:连女人都打不过,还活个什么劲儿。有人说:女人打两下怎么了,大老爷们这都受不了?真是小肚鸡肠。还有人说:打是亲骂是爱,男人怎么会认为是家暴?更有人说:恋爱的时候说得很好,一结婚什么都变了!
您听听,这都是什么话?
男人家暴女人,就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女人家暴男人,却被说成“打是亲骂是爱”,甚至说男人不是“老爷们”。
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总而言之,我觉得这并不公平,当然,跟女人谈公平这件事,本身就不现实。
我并不是说女人不配家暴,更不是歧视女性,我只是觉得这个时代的女性,是不是有点作?是不是将男性的地位打压得太狠了?
比如说前些日子的“十根烤肠”,我就觉得莫名其妙;比如说之前“男生只配吃草莓屁股”,否则就是不爱;比如说之前“必须将西瓜最中间的部分给女生”否则就是不爱。
其实还有好多,处处都在强调男人要为女人做什么,要为女人付出什么,却绝口不提女人应该做什么,女人做什么是错的。
我知道这大都是商家在刺激消费,毕竟女人才是“消费者”这一角色中的绝对主力。之前不是有那幅图嘛,男人的消费能力不如狗。
但是女人被这些话同化的速度也太快了吧,这不像是一个有着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的作为。
细细想来我明白了,这明显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想稀里糊涂地享受呗。
所以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男女都是平等的,女人当然可以享受男人送的“十根烤肠”,女人当然可以让男人吃“草莓屁股”,可是女人在享受到这些男人的付出之后,是不是也要想一想给这个男人付出点什么呢?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女人认为自己付出了身体,就算最大的付出了。在这里我想说:身体是不算的!
如果身体算最大的付出,那你们的关系,跟那种犯法行为,有什么区别呢?只是不给钱吗?
回到我们开始所说的“家暴”问题,你觉得如果女人家暴男人的话,下场该是什么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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