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公选,打造“阳光交易、智慧高唐”

  为规范代理机构市场,协助采购单位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形成代理服务收费价格竞争机制,节约财政资金,高唐县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公选,开发建立了“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公选系统”。

  该系统于4月1日上线试运行。代理机构可以登记入驻公选系统,自行上传企业基本信息和专业领域相关材料,代理机构及时录入、更新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并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评价情况在公选系统中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代理机构,通过竞价方式选取最低价者为项目代理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机构的场内诚信行为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综合评价和场内诚信行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上传至公选系统。

  公选系统的上线,在规范代理机构市场、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可以对项目特征、交易数据和综合评价情况等内容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进一步为采购单位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更加客观详实的参考信息,逐步形成健康有序的代理机构市场。

  (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卢恒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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