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的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3月取消了招标代理费的政府指导价,那么招标代理费今后按什么标准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为此研究起草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委托各省级招标投标协会就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听取招投标企业意见,并于近日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在京会员单位的意见。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避免恶性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期待在《指导意见》发布后对规范和指导招标代理服务及其收费行为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小编觉得有几个问题需重点关注,不知众亲怎么看?
1、行业协会的《指导意见》只对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具有约束力,《指导意见》能否在整个招投业内实施?
2、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成员众多,每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实际情况和诉求都有所不同,《指导意见》能否达成一致意见?由谁来代理每一位会员来行使表决权?
3、在国家取消此领域价格管制的背景下,当有会员单位不遵守《指导意见》,对该会员单位作何处理,才能让其他会员单位还能够遵守《指导意见》,特别是在不遵守该《指导意见》的会员单位退会后?
中招协就制定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
在京召开座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避免恶性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应广大会员要求,中招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规定,研究起草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近日,任珑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在京会员单位的意见。
与会代表围绕《指导意见》,从建立招标代理工作规程和服务标准、细化明确收费范围、加强价格统计监测、加强自律监督和信用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和招标投标改革发展趋势,体现了招标代理服务内涵、范围、质量以及延伸配套的新要求,以及电子招投标等创新增值服务,一致同意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引导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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