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黑灰产业亮剑

  记者  梓木

  本报讯  警惕参与“不良代理投诉举报”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对于“不良代理投诉举报”勿轻信、勿传播;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征信异议申请等金融概念,审慎授权或签署合同协议……近日,浙江银保监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醒消费者警惕“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

  代理退保维权、全额退还保费、征信快速修复、反催收联盟……在不少平台上,类似的广告词层出不穷。近年来,部分不良代理组织或个人通过违法买卖公民信息或利用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媒体形式,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

  不良代理组织或个人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时,往往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唆使或代理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并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甚至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等目的。上述非法行为不仅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可能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无法继续享受金融服务或失去保险保障,甚至遭受诈骗的风险。

  《通告》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信信息、家庭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泄露给不良代理组织或个人,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代理投诉举报进行诈骗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如何降低受骗上当的概率?《通告》指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征信异议申请、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审慎授权或签署合同协议。在需要维权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如向金融机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或官方网站、银行业保险业调解组织热线、监管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

  《通告》明确提出,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对唆使消费者缠访、闹访,尤其是对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以维护金融行业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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