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华:鼓励企业仿制“中国新药”

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建议,赋予中国新药参比制剂地位,为仿制中国新药创造前提条件,并鼓励仿制药上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快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鼓励新药创制和仿制药研发的政策意见。“然而,从国内人民群众对安全、有效、可及药品的迫切需求、医药产业的发展实际以及全球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等方面来看,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有关政策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亟须修改完善。尤其是国内1类创新药和2类改良型新药存在不能仿制问题,已成为广大药企关注的热点。”陈保华指出。

陈保华建议,对已批准上市的中国1类创新药和已批准上市且具有临床价值/优势、安全有效的中国2类改良型新药,直接赋予其参比制剂地位,并纳入参比制剂目录定期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允许其他企业仿制,以便打破市场垄断,提高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对不具备临床优势、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存疑的中国2类改良型新药,建议在规定时限内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能提供但审议未通过的,实行退市处理。”陈保华认为,不能让此类药品无限期占据市场,应当引导企业研发上市具有临床价值的、安全有效的同品种改良型新药产品,满足用药需求。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