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律师,上海著名刑辩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代理过众多刑事案件,执业十几年,办案经验丰富。
#不知法,有没有罪?#
前不久,各大网络社交平台纷纷上线了显示用户IP属地功能,这使得把不少博主原形毕露,很多博主的社交账号本人位置与微博定位相差甚远,甚至有的是批量运营出来的。为了避免“尴尬”,在一些电商平台上付费IP代理的生意就随之火红起来:有些目的性非常明显,直接指明可以更改社交账号的IP归属地,国内的服务器价格从6元至8元不等。甚至有商家标榜批发走量国内静态IP,独享IP等等,价格更为低廉。
但你知道吗,随意篡改IP属地,属于篡改个人信息及后台数据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甚至涉嫌犯罪:
一、如果卖家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
二、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三、如果卖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四、如果擅自恶意篡改他人的IP属地,情节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说到这,可能好多网友,特别是已经有如上行为和想要行如上行为各位都要感慨一下,我不知道这些行为涉嫌犯罪啊。我要进一步讲的是“不知者不为罪”并不是现代刑法必然的免责条件,违法性认识错误一般只是做为主观恶性比较小的一个点,再量刑时要求从轻处罚,但不影响定罪。只有行为人在案发前,案发时不可能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的,才可能不被定罪,成为刑法上的阻却责任事由。但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成立需要一些条件,等有合适的案例的时候,我再适当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