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太湖湖鲜是从哪里来的?揭秘了!

自2020年10月1日起,太湖进入了为期十年的禁渔期,太湖的一些美味湖鲜与吃货们暂别,但仍有不法分子置若罔闻。

2022年3月,长兴县公安局图影生态联勤警务站湖泊警长在太湖沿岸进行巡航时,发现有可疑船只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与此同时,夹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夹浦村民李某(化姓)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

在获悉线索的第一时间,长兴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围绕两条线索展开分析研判。在湖州市局环侦支队的大力指导下,经侦查研判,专案组发现两条线索都指向了同一团伙。

随着调查的深入,以李某为首涉嫌非法捕捞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他们利用汽艇、排钩、丝网等作案工具在太湖进行非法捕捞,所捕湖鲜倒卖给下家。

专案组民警成功掌握该非法捕捞团伙的捕捞、存储、销售环节,并成功锁定了下家胡某的活动轨迹。抓捕时机逐渐成熟,专案组于5月29日进行收网行动。

涉嫌非法捕捞的李某、何某等14人被一举抓获,现场扣押汽艇6艘,太湖鳗100余斤以及大量丝网、排钩、地笼等作案工具。

5月30日凌晨,胡某开着满载着梅鲚鱼、太湖鳗的货车按“老套路”返回外市,不料被早已蹲守在长兴夹浦北高速口的专案组民警拦下,人赃并获,现场扣押梅鲚鱼36箱,净重240余斤。

经查,2022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何某等人,在明知太湖禁捕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捕捞,并将捕捞的鳗鱼、梅鲚鱼等水产品出售至杭州、吴兴、长兴等地,共计非法捕捞水产品3000余斤,涉案金额50余万元。

目前,胡某、李某、何某等15人被长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太湖鳗已被放生,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来源:南太湖号

记者:赵斌

通讯员:梅丹

编辑:蒋莹

责编:施璇

审核:闵冰星

.appendQr_wrap{border:1px solid #E6E6E6;padding:8px;} .appendQr_normal{float:left;} .appendQr_normal img{width:74px;} .appendQr_normal_txt{float:left;font-size:20px;line-height:74px;padding-left:20px;color:#333;}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