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的签名值多少钱_新专代条例会消灭黑专代么_

头图潜台词:持证上岗——出自《武状元苏乞儿》

新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终于在多次吹风过后,和大家见面了。

如果不去和旧版的对比,我差点都忘了旧版的颁布时间是1991年...

27年过去了,新条例删掉了很多内容,有些是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有些是在其它的部门规章中已经规定了的。

比如,大家会发现:咦,合伙人至少2年执业年限的规定怎么没有了,难道一执业就可以当合伙人嘛?

未必,《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局令第70号)里依然还写着这项对合伙人的要求呢!

但是,随着作为行政法规的《专利代理条例》的更新,一些如《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等匹配的部门规章,估计不久的将来,也会做出相应的修改。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不过一定会改的肯定还包括代理人协会的名字——专利代理师协会...

根据新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协会还将会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新专代条例为啥这样空泛”,因为后续还会有国知局的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行业规范等着未来的专利代理师呢!

这次修改专代条例的大背景是推动行业发展,提升专利质量,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做支撑。

但作为专利行业的一份子,一个小小的人,更关心专利代理师的未来。

从新条例体现出来的是,入行门槛明确在降低,理工专业专科毕业即可入行。

入行的年龄下降了,那岂不是可以带动了专利代理行业的年轻化?

额,这仿佛只是虚的一面。最大可能是,新进的年轻从业者只会大幅度支撑国内市场低价专利代理的业务。

毕竟就连复旦大学这样的学校,中标的专利代理费也只是2500元,这样的案子,新手不写谁写?

而当门槛降低之时,复旦大学自己的应届毕业生是否还会考虑专利代理的工作么?专利行业是否还能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

这也是推动行业发展,提升专利质量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要知道,在赤裸裸的劳动力成本面前,哪个代理所的老板都不傻。

只不过十年之后,低端代理业务和高端代理业务,可能会更加泾渭分明,所与所之间的差异,也会因为马太效应,越拉越大。

如果你是一个执业专利代理师,你可能又要发愁了。

因为你要为你自己的签名负责了(新条例第十六条)。

负什么责?负多大的责?

新条例里没有具体写,但是后续的部门规章或者行业规范中兴许会写。

但是既然新条例提了这么一嘴,那就不会那么省心。

显然,你不能在徒弟写的案子上随随便便签名了,你也不敢在所里不知道哪个工程师写的案子上随便挂名了。

但是,胆大的就不怕。

如果签名的案子少了,自己的提成、所里的业务量显然也会受到影响,这个钱算谁的?

知了网做了一个统计,把代理所2013-2017年代理量,除以登记的执业代理人数量,得出了人均代理量。

上图是人均代理量排名前5代理所的数据,代理所名称我没有放出来。

如果代理人5年代理了5k个案子,相当于每年1k个案子=每周20个案子=每个工作日4个案子...

这背后,大概是有4个徒弟每天交一个案子,代理师签名提交;或者是有8个徒弟每两天交一个案子,代理师签名提交。

再多的徒弟,我是没本事带的。

那么签名负责制能不能让专利代理师收徒弟的脚步慢一点,多多花时间写案子,迈向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的目标呢?

显然,报酬不给够是没人干的,要不就是耍流氓。

如果案子数量受影响的话,单件案子的提成就要提高。之前的文章提到过,专利代理人的人工总成本大概是1/4到1/3。

那实行签名负责制以后,一件6000块的发明案子,签名的专利代理师的提成,能多多少?

对不起,2500块的案子,对不起专利代理师的名誉!

如果不是这样,专利代理师便成为了高危的职业,随时有被查丢饭碗的风险。

新条例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显然,这是对“黑专代”露出了牙齿。

但是,新条例和旧条例一样,都是《专利代理条例》,而不是《无证专利代理条例》。

所以,真正的“黑专代”是不看条例的内容的。

要是处罚能消灭黑专代,那黑专代大概早就不存在了;

如果条例管得好黑专代,那黑专代也不会成为新条例的打击目标。

那到底黑专代为什么而存在?到底谁需要黑专代?

申请人。

有些申请人图便宜,找没有资质的写手;有些申请人找曾经给自己写过,且撰写质量放心的专代私下写,物美价廉。

但这些都是黑专代。

只要黑专代合作体系内部不出现问题,不出现举报、投诉等事件,那很难被人抓到。

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允许专利申请人自己提交专利申请,就会有黑专代出现的可能。

申请人的案子是自己IPR写的,还是淘宝上写手写的,还是熟识的老代理师私下写的,谁知道呢?

也许你会反驳说,还会有黑专代写好案子,再通过代缴公司提交案子的。

但是在新的签名负责制下,代缴公司的专利代理师还敢在来路不明的申请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么?

所以,“黑专代”的问题,仍将见怪不怪。

有些假药不治病,还害人命;有些假药也治病,只是没登记。

黑专代跟假药一样,前一种黑专代拉低了撰写质量,损害了申请人利益;后一种黑专代,如果兢兢业业,可能并不能背上“损害了申请人利益”罪名。

但是两种黑专代之所以是黑专代,除了那些死活不可能拿到资质的骗子之外,大概都是因为在白专代那边,钱没给够。

周星驰电影里有句台词很经典,他对皇帝说,要是人人安居乐业,有的吃有的住,鬼才愿意当乞丐。

很显然,如果市场上的申请人都不压低代理费,觉得代理所的工作值得起价钱;专利代理所给的提成比例合理,让专利代理师有钱,又有面儿,只要专利代理师安心写案子就能过上体面生活...

鬼才愿意当黑专代。

我是百科君,一个集才华和专利于一体的,

胖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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