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拟以不超过100万欧元自有资金在荷兰鹿特丹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

本文源自:挖贝网

  挖贝网6月7日,东方电缆()发布公告,公司拟以不超过100万欧元自有资金在荷兰鹿特丹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即“ORIENT CABLE(NBO)EUROPE B.V.”(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ORIENT CABLE(NBO)EUROPE B.V.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设立地址:荷兰鹿特丹

  经营范围: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等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上述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通过欧洲子公司的设立,公司将在欧洲逐步实现营销、技术研发、全球供应链开发和售后服务平台的提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客户满意度。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相关产业的海外市场,促进公司业绩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提升公司品牌的国际知名度。

  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境外子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东方电缆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