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的通告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净化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环境,引导广大群众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努力创建“多彩贵州·最美高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横穿或翻越高速公路防护网、隔离栅栏等防护设施,若因生产生活需要需前往高速公路对面的,只能走人行天桥或桥下通道。
二、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横穿或翻越高速公路防护网、隔离栅栏等防护设施,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严禁故意破坏、损毁高速公路沿线防护网、标志标牌、反光标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否则,情节轻微的,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饲养人将家禽、牲畜赶入高速公路行走,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饲养(管理)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五、不得向高速公路上投掷、抛撒石块、木棍等物品影响车辆通行,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六、任何人都有权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规劝。违法人员因暴力阻挠、辱骂、殴打规劝人、举报人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将由高速公路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送至属地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进行曝光和批评教育。违法人员属全区各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含村干部、党员)的,将通报至所属单位及基层党组织,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八、汇川区“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举报电话:
兰海高速公路
路政报案电话:0851--
交警报警电话:0851--
绕城高速公路
路政报案电话:0851--
交警报警电话:0851--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6月6日
编辑:高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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