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平台公开IP属地,我们要“裸泳”了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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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来了

在微博上线公开IP属地功能后,各种“人在美国”“人在xx”的网红都纷纷露馅儿,大批“假装”系网红显出原形。从此,“人在美国,刚下飞机”可能就被遗忘在历史中了。不止这些网红们的虚假营销,更为突出的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在“新冠疫情”“乌俄冲突”“女权主义”“资社关系”等社会敏感话题中,充斥着大量带节奏,以偏概全,煽动对立,伺机抹黑事实,并时常将一般事件上升为民族与种族问题的“境外水军”,利用言论自由的武器,以负面与夸大的言论手法,扰乱国内舆论,激发本国民众的情绪。在大数据个人化推送的信息茧房中,公民意识则被自然扭曲,一不注意就落入了别有用心之人精心设定的圈套中。而在IP属地被公开后,发表这些消息的账号被大量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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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行动进行全链条反网暴治理,推动各平台进行IP属地公开

4月28日,新浪微博发布IP属地功能升级公告,宣布微博将全面开放评论展示评论IP属地功能,上线“个人主页一级页面展示IP属地”功能。紧接着,29日,方面也宣布即将在公众平台展示用户IP属地,并且用户暂时无法主动关闭相关展示。4月15日,今日头条、小红书、知乎、快手、抖音、百家号等均已宣布将“公开账号IP属地”,测试之后将全部上线。其中,IP属地境内显示到省级地区,境外账号显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这些网络平台的举措,都是对中央网信办正在开展“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的号召响应。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宣布开展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活动,清朗行动主要聚焦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18家网站平台,新浪微博、等上述平台都在其中。中央网信办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性的网暴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施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等措施,进行反网暴的全链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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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公开能够净化网络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微博、等网络平台在公告中也解释了上线公开IP属地功能的初衷,其目的在于“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讨论氛围,保障用户第一时间获取真实有效信息的权益。”

公开IP属地信息可以有效地打击网络暴力、恶意造谣、带节奏、蹭热度等恶性网络行为,对于俄乌冲突以及上海疫情等热门事件也能够有效地打击别有用心的境外网络用户,防止操弄舆论等行为。并且公开IP属地也能够让网友在网络发言时更加谨慎考虑,有效地威慑肆意辱骂造谣的“键盘侠”们,能够更好地避免水军通过短评区“控评”引导舆论。以上种种都可以促进平台经济进入一个全面有效的发展状态,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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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IP属地被众多网友质疑是否侵犯了个人信息与隐私权?

众多网络平台现行做法是公开境内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的所在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的国家(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因此,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IP信息本身,是属于行踪轨迹的一部分。根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于IP地址本身能够显示特定时间,客体出现在特定场合,所以IP地址本身就属于行踪轨迹了。IP地址信息本身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的,但要注意到的是现平台公布的IP属地信息与IP地址信息是有区别的,IP属地信息定位到省(区、市)、国家或者地区一级,由于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特定性而不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对此,应当要求各大网络平台对其接触到的IP信息必须进行单向不可逆化处理,变成属地信息后,才可以进行展示。

上图是早些年不规范地公布详细IP信息

但仍需注意的是,即使IP属地信息不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其仍然属于个人信息。此时,部分网友就又提出了疑问:未经用户“单独同意”,各大平台有权力公开其处理过的用户IP属地信息吗?与该问题最紧密关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但目前各大平台并没有单独征求各个用户的意见,则可推测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个人信息处理者可处理个人信息具体情形”中第五项“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定。此外,尚未正式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或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条款适用的主要依据,《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境内互联网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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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IP属地也被众多网友质疑是否会助长网络不良现象

显示用户IP属地后,也有部分网友担忧:是否会滋生助长利用IP属地进行地域歧视或者利用IP属地恶意伤人的行为。以及如何防止使用IP虚拟地址制造假象,假冒当地人进行造谣、反串、网暴等行为。

可以看到IP代理畸形产业爆火已经上了微博热搜榜榜首,其中最低6元即可更改IP。在一些电商平台上,已经出现了付费IP代理的业务,有的目的性非常明显,直接指明可以更改微博、抖音的IP归属地。很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代理动态IP,变换境内不同地区登录IP地址,用各种虚假服务器地址传播各类谣言、实施诈骗、涉黄涉赌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IP代理”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网络黑产、网络乱象,更改IP属地实质上是对网络数据的处理活动,我国《数据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网络“IP代理”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行为可能会触犯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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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公开不会导致用户上网“裸泳”,但也仍需完善

综上,公开IP属地信息不会让我们“裸泳”,反而能够有效地约束网民不良的网络行为,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但如何减小其溢出的负面效应以及如何合法地进行精细化管理,监管部门及平台应当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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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齐爱民博士

        

博士研究生导师,二级教授,八桂学者,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库专家,国家智库(CTTI)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国家网络与大数据战略研究院院长,国际区块链创新应用联盟常务副理事长,云体系联盟常务理事, 腾讯公司高级专家顾问,齐迹创始人,中国互联网法、数据法、电子商务法、区块链法开创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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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冯靖超

编辑部主任 |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