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2022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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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启动2022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启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明确,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从住所在辖区内的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作为被检查单位,抽取比例不低于25%,抽取数量不少于3家;抽取检查范围内的代理机构数在3家(含)以内的,应对所有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代理住所地政府采购项目数不足5个的代理机构和2021年已接受监督检查的代理机构不在本次抽取检查范围内。评价工作采用自愿参评和依申请评价两种方式。2021年代理住所地政府采购项目数5个(含)以上且自评85分(含)以上的代理机构可向住所地财政部门申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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