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二级子公司工程结算被申请仲裁涉及索偿约3.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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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3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奥园美谷二级子公司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因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就签订的《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工程总承包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

  据悉,案件因工程结算而引起争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建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款暂定总金额约为5.39亿元,该合同尚未办理结算。

  目前,申请人已收到合同款约4.61亿元,占约定总工程款暂定总金额的85.42%,仍有部分变更及新增项目工程款等未予结付。

  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延迟付款违约金、人工费上涨增加费用、停窝工造成的损失、抢工费、其他损失等共计约3.67亿元的赔偿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仲裁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奥园美谷(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争议标的金额合计9828.17万元(占公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1%),其中5858.32万元为公司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担保涉诉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