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不缴费真的会被起诉到法院吗?

  “智慧停车”的钱

  你都交了吗?

  “智慧停车”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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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停车是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也是推动城市动静态交通均衡和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停车供需关系,助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和绿色通行的一种便民措施。

  以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停车、便捷出行需求为目标,智慧停车为市民的交通出行提供了很多的方便,为城市的交通秩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仍有少数车主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停车费,甚至极少数车主持抵触态度。

  比如有些人觉得

  这是承包给了

  私人停车公司在做,

  即使不缴纳这笔费用

  也不会怎么样……

  那么,这笔钱到底要不要交呢?

  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了一批因拖欠停车费引发的纠纷。

  2018年9月2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将麒麟区行政区域内的停车位向某投资公司授予特许经营。

  2021年1月,该公司引入“曲靖智停”服务平台,对车辆的入场、离场、计费提供服务。同时,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麒麟区行政区内的收费车位进行了核定,下发了相应的计费标准。

  自2021年4月起,有部分车主停车后一直未缴纳停车费,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欠费的部分车主起诉至麒麟区法院。法院受理后,该系列案被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处理。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面对不理解的车主,承办法官向其释明,道路泊车收费是政府对于公共资源使用的市场调节行为,原告经营收费行为其本质是实施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服务进行了法律授权,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机动车停放于停车泊位,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占用,广大市民有公平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实行停车收费,符合“谁占用,谁缴费”的原则。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不仅有效提高车位周转率,更可以有效杜绝长期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

  经过法官双向沟通及反复的释法析理,有51位车主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当场缴纳了下欠的停车费。

  同时,对部分调解无果的案件,后续将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来看看在法官调解的过程中,

  车主陈述的未缴纳停车费原因

  及公司方回复:

  “路边划线停车位占据的是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原告无权收费!”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取得麒麟区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的特许经营权,且收费标准经过发改委备案,公司收费符合法律规定。

  “车辆离场时并未有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后通过曲靖智停APP才发现下欠停车费的情况!”

  公司在其特许经营的停车位一带设有明显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公示牌注明了收费时段及收费标准。电子计时收费设备已替代人工收费,故未安排工作人员在岗收费。

  “从未收到欠费的短信提示,不知道下欠停车费……”

  因有的车主在车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与现在使用的联系方式不一致或者未下载曲靖智停APP,无法获取其联系方式,故存在部分车主未收到欠费提示短信息的情况。

  “单笔停车费用过高,收费不合理!”

  收费标准经过发改委备案,公司收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在停车位一带设有电子计时设备,在车辆进场、离场时都会拍照记录,车主对费用有疑问的可以在曲靖智停服务平台上查看个人的停车信息及产生的停车费用。

  “曲靖智停APP无法绑定银行卡,无法支付!”

  公司已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并提醒车主在曲靖智停APP无感支付绑定银行卡支付,或通过小程序、支付宝也可以支付。

  法官说案

  案件要点

  该案为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所谓服务合同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接受者之间约定的有关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服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

  本案中,原告利用政府授予其的特许经营权,投入一定的资源对停车位进行管理,为有停车需求的顾客提供停车服务,原告作为停车服务的提供者与在停车位内停车的服务接受者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服务接受者在接受服务之后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官提醒

  城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是通过经济杠杆来规范城市道路,从而让公共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的一种举措。

  车主在收费泊位停车后应自觉缴纳费用,否则生效判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车主可能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

  为此呼吁广大车主遵守相关停车秩序,积极主动缴纳停车费,做文明诚信的出行者。诚信社会,你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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