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刘胜利为安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刘胜利为安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2022年6月17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规定,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刘胜利为安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并报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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