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22年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沪知局〔2022〕18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的相关要求,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势头不减,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有力促进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现就本市2022年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重点打击五类违法代理行为。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五类违法代理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一是严肃处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肃处理代理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发现存在问题的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要加强约谈整改。对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市局报请国家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三是严肃处理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既要围绕上级转办线索及投诉举报线索,重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又要主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核查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的企业信息,排查是否存在无资质代理行为。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依法从严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罚款,坚决执行对出租、出借资质机构的“双处罚”。四是严肃处理伪造变造公文行为。以代理机构业务档案、宣传资料等为重点,及时发现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等行为,依法依职责快速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严肃处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严厉打击以诋毁其他代理机构,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揽业务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有力净化行业环境。
(二)切实加强平台型机构的规范引导和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平台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营行为,督导平台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优化网站展示内容,发布服务公约并做出公开承诺,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促进平台型机构良性发展。要做好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发现不良影响的专利、商标转让、虚假宣传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线索的,要及时开展约谈整改,督促其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发现涉嫌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报送市局处理,发现涉嫌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三)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监管。推进以从业人员为重点的监管治理,督促代理机构落实签名责任,切实将违法代理的责任落实到人。结合举报投诉、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挂证”违法行为线索。严肃查处专利代理师在办理执业备案或者注销所做出承诺不实或者虚假承诺的行为。依法加强对各类违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和处罚力度,完善执业专利代理师人员变动基础信息,严防从业人员通过“换马甲”“换区域”等手段逃避监管。
(四)加强日常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的衔接。一是要继续对代理机构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根据国务院营商环境试点在上海开展专利代理委托区级监管的要求,探索开展区域特点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代理机构的迎检负担。二是要把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对应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及时列入,应当作为案件线索的,及时立案查处,突出监管效果,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发挥信用的约束机制。三是继续加强与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协同监管,对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失信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各类优惠政策、项目支持、评优评先评奖推介、参加各类活动等方面予以限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区知识产权行业组织自律功能,积极推动行业组织配合支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主动惩戒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定的会员单位及时作出惩戒,对违反职业道德的非会员单位依规依责予以曝光谴责。开展规范经营自律倡议活动,加大对规范经营会员单位的宣传推介,树立正面典型。动员法律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开展违法代理线索暗访、调查,协助开展证据搜集等工作,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监管职责。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推进计划,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深化落实国务院在上海试点的专利代理监管权下放工作,将专利、商标代理领域监管职责整合到位。
(二)加大调研力度,夯实监管基础。继续把“大调研”作为加强监管的基础、发现问题的手段、了解需求的途径,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放管服”改革的践行者。
(三)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围绕重点任务,加快案件线索处理、缩短办案周期、完善办案机制。要加大执法统筹,加强与“双打”等行动的有效衔接,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四)加强媒体宣传,做好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多途径展示执法行动效果。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提高执法震慑力,引导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区知识产权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11月15日前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市局公共服务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公共服务处 孔培荣
供稿:公共服务处
编辑: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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