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支队(以下简称网安支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侦破了一批以姜某传播非法虚拟专用网络(简称VPN)工具案为代表的传播非法VPN工具案件。
11月16日,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在铁岭开原有人每天晚上10时以后,使用非法VPN接入国际网络,且该人行迹非常可疑。经过侦查,民警发现该上网人员为开原人姜某,网安支队立即指令开原网安彻查此事。11月17日,开原网安在姜某的落脚点找到该人。经现场勘查,在姜某的手机里发现两个VPN工具。经询问得知,姜某经常使用VPN访问推特以及境外色情网站、下载淫秽视频,并将下载VPN的链接及方法传播给一起干活的工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姜某的行为构成了传播非法VPN工具,铁岭市公安局对姜某予以行政警告处罚。(记者赵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