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延长回购及债务偿付期限为两子公司提供5亿元担保

观点网讯:6月29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及子公司相关担保的两份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于2020年6月24日,银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补充合同》,东方亿圣将其享有的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昆仑信托,昆仑信托共支付转让价款约2.93亿元,至此东方亿圣承担对昆仑信托2.93亿元的债务即回购价款,且双方将支付该笔回购价款期限延期至2022年6月26日。

因上述回购期限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东方亿圣与昆仑信托再次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2022年6月26日前支付部分回购价款,剩余债务即回购价款为2亿元。

银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物业有限公司拟继续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主债权本金2亿元及由此产生的回购溢价款等费用,担保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担保前对东方亿圣的担保余额为2.74亿元,本次担保后对东方亿圣的担保余额为2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亿元。

同日,第二份公告涉及银亿股份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于2020年6月24日,银亿股份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昆仑信托对宁波昊圣4亿元的信托贷款到期日延长两年,即第1期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的信托贷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29日;第2期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的信托贷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8月3日。

因上述第1期信托贷款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宁波昊圣与昆仑信托再次签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将上述两期信托贷款期限均延长两年。

在两期信托贷款到期日前(即2022年6月29日之前)归还两期信托贷款的部分本金,直至两期信托贷款的本金余额均降至人民币1.5亿元,即两期信托贷款本金总余额降至人民币3亿元。

据此,银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以其名下的部分在建工程和国有土地所有权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主债权本金3亿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等费用,抵押期限至2024年6月29日。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昊圣的担保余额为4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昊圣的担保余额为3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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