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看黄片被处罚

今天在B站看孙狗鬼畜的时候,偶然看到一条消息,说常德一个姓陈的,通过翻墙软件长期访问境外的色情网站,被处罚了。 

首先,翻墙看黄片是违法行为,这是确定的。 带师兄不是法律人士,对法律条文不甚了解,所以对于法律的一些技术细节,就不跟大伙讨论了。 我想跟大伙讨论的是当前的一些不公。 在2016年的时候,推特曾经公布了一份数据,数据上说推特的大陆注册用户超过了一千万。但是大伙都清楚,从大陆登录推特,是需要翻墙的,如果不翻墙,相信是没办法登录的。 那么这一千万用户里有多少是经过工信部批准的呢? 相信是很少的,我觉得有一部分是肉身在墙外,但是在填写资料的时候填的大陆;但是肯定也有一部分肉身就是在大陆的,这部分人中间,肯定有一部分是参与了国际贸易的人上人,这种人上人天天东南西北的飞,相信是用的合法的VPN。但是这中间肯定也有一部分是没有参与国际贸易的,是属于没有报备的。 使用VPN翻墙被处罚的案件最近几年时有发生。就像几个月前,凤凰周刊曾经报道过一起,一个男子使用翻墙软件非法进行国际联网被查处。这个男子被抓之后,罚了五百块。 咱们说,有些人翻墙是为了娱乐,有些人翻墙可能是为了学习,有些人翻墙是为了通信。 第一,有些人翻墙仅仅是为了看看国外的网站,了解一下国外的互联网内容;第二,有些人特别是回国的留学生,他们就需要用VPN翻墙与学校进行联系,进行学习活动;第三,在查找文献的时候,可能需要用到谷歌学术之类的工具,多数是要翻墙的。 所以对于翻墙的用途,不同的人的需求是不同的,可能有的人因为翻墙看黄片被罚了,也有些人翻墙没有看黄片,仅仅是进行国际互联网通信,就被查了。 所以,我看有些人出来说,“翻墙本身怎么怎么样,处罚他是因为他看黄片/发布反动言论”,这是不准确的,因为也有人不是因为看黄片或者发布反动言论被罚的,而是仅仅翻墙,手机里有翻墙软件就被罚了。 我觉得,如果是因为发布错误言论或者浏览不良网站,被罚应该是有依据的。但是如果仅仅是翻墙了,就被罚,这就涉及到不公了。 可能出来洗,说翻墙就是违法,罚你没商量。但是法律制定出来,肯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啊,不能是看到一个屌丝翻墙看黄片或者仅仅是翻墙,就罚了,但是像很多明星和大V,都在国外的平台有账号,例如ins和推特上面,多数的国内明星和大V都有,还有很多自媒体在这些平台上恰了很多钱,但是从来不抓,抓的都是那些躲在出租屋的被窝里翻墙的二B,我觉得这种有选择的执法,有些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