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一男子代理赌博网站招揽他人网络赌博获刑三年

代理赌博网站  招揽他人 网络赌博获刑三年

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孙某某开设赌场罪案,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非法所得28375元予以追缴;作案工具“华为”笔记本电脑一台、黑色“VIVO”手机一部、金色“苹果”手机一部均予以没收。

2019年2月2日被告人孙某某利用“诚信在线”的网站,下载安装了诚信在线“百家乐”赌博APP,并联系客服申请后成为该网站代理。截止2019年4月11日,孙某某在韩城市爱尚宾馆、四季米兰智慧等酒店、租住屋利用“百家乐”赌博APP接受多人投注,进行网络赌博,共计收取赌资元,非法获利3897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缴赃款106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非法获利3897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孙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具有坦白、退赃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属 “情节严重”。本案中,被告人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非法获利38975元,属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告诫大家:十赌九诈,不赌为赢—远离赌场!(来源:韩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