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

  本文转自:昆明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吕文康报道 为加快推进《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开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7家单位就相关工作职责作补充汇报。现场,执法检查组成员还就《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提问,并对下一步细化完善符合节水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提高节水精细化管理水平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开德指出,作为严重缺水城市,昆明早在1997年就颁布实施《条例》,并于2006年3月进行修订。自《条例》实施以来,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节水成效得到持续巩固提升,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加强规划管理,统筹推进工作;要强化工作抓手,聚焦重点突破;要深化条例实施,强化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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