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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网的朋友肯定听说过这样一个词:“爬梯子”。特别是当一些热播电影上映时、或者某些热门游戏上架时,总能在各种社交平台中见到这样的暗语:朋友,能否借个梯子?有部新电影上映了,我去找找资源。
什么是“爬梯子”?其实就是我们俗称的“翻墙”软件,通过某些技术性手段,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
说白了就是使用了违规性软件去浏览境外的一些网站,因为这些网站在国内网络上是无法打开的,只能通过境外网络打开,而翻墙软件就是利用技术手段来改变IP地址,营造出一种境外模拟的虚假IP,从而实现正常浏览外网。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人们平时也都是通过上网浏览一些新闻、视频来获取一些资讯信息,正常的上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毕竟我们现在就生活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中,生活中也是处处离不开网络。
但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就是不愿意安安分分的上网,总喜欢去挑战社会的底线,彰显自己的聪明,明知道在国内是无法浏览境外网站,就非要自学技术去尝试一下。
比如在前段时间,湖南常德市公安局就发布了一起翻墙浏览境外网站的通报。在这起案件中,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陈某购买了翻墙软件并下载在自己手机上后,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且长期用于浏览境外的色情网站。
随后公安机关对陈某的这种行为给予了警告处罚。
看到这个案件,可能有些人会有疑惑:我自己在家看这些不雅网站,我也没有把它传播出去,整个过程都是自己独自观看的,并没有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危害,怎么就违法了呢?
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疑惑,来跟大家简单进行普法,看看违法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首先,还是跟大家科普下:单纯的独自浏览色情网站,是否违法?
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如果传播色情图片或者视频,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还会面临着拘留和罚款。
那么,如果是自己独自在家单纯的浏览色情网站,是否违法呢?
答案: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
以案说法:案例一
近日,四川省某地有两个网民在某色情网站浏览了大量的淫秽图片并留言,被当地警方抓获。
据当地警方表示,他们接到了来自省公安厅网监处转发过来的线索,在该市有两个互联网账号登陆浙江某色情淫秽网站,查阅,浏览大量的淫秽照片并且还在该网站上进行了留言。
于是该市警方在电信等单位的配合下,排查有关案件线索300多条,终于查清了这两个互联网账号的用户详细资料,并掌握了相关证据,之后抓获了韩某和钟某两名违法嫌疑人,两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从这个案件中可能很多人会不理解:在家看这种不雅视频或者图片,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只要不转发不妨碍他人就行,为何违法?
1、之所以说违法,是因为色情网站本就不合法,我们对浏览色情网站的合法性本就是持否定态度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色情网站中的内容本就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浏览这个网站的行为自然也就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2、虽然没有给公共带来危害,但是却违背了个人道德规范,而且我国公安部确实有令禁止查阅色情网站。所以这种行为不应该提倡,且如果提倡了这种行为,未成年人也会跟着去模仿,那样就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
3、依据我国《公安部33号令》第五条第6款的规定:
任何利用互联网宣传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自学“翻墙技术”去浏览境外色情网站,是否违法呢?
上文中跟我们提到了在我们国家是不允许个人随意使用翻墙软件的,同时也禁止浏览色情网站,那么有些人可能会说:既然不让购买翻墙软件,也不让在国内浏览色情网站,那么我自学技术翻墙去外网看不就行了吗?
对于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我们先来看另一个案例。
以案说法:案例二
在去年的9月,江门蓬江公安推进的“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网警大队出动80多人警力,从河北、安徽、四川、浙江、广东等14个省市摧毁了一个贩卖翻墙上网,去境外浏览色情网站的犯罪团伙,抓获了犯罪嫌疑人21人,其中17人为女性。
经过警方们的勘察,已经有140人从这个团伙中购买VPN翻墙软件,查获了色情视频约4000多部,总容量超过5TB。
该作案团队搭建多个境外服务器私自贩卖翻墙软件,并提供运维服务,发展线下代理7人,通过群、群、网盘推广来发展线下团队,从而售卖色情视频,涉案违法人员有大量女性,对社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批犯罪嫌疑人分别以使用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能知道什么?
重庆市公安机关曾在2017年发布了《重庆市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该准则中明确表示了: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有害数据的,初次违法,且未实际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处以警告。个人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15000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帮忙“翻墙”上外网赚钱最高罚1.5万。
对于经常一些从事外贸业务或者需要查阅一些外国文献资料,经常需要和国外亲朋好友社交的人来说,翻墙软件对他们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没有VPN,很多国外网站在国内根本无法正常访问,比如我们所了解的谷歌、脸书、推特等社交网络。
虽然大家对VPN有需求,但是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此规定的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5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之所以国家对于这块儿严加看管,是因为一旦允许翻墙后,那么很容易通过翻墙来传播一些国家机密,会对国家的安全产生一些不利的行为。其次,外国网站良莠不齐,很多境外网站里都充斥着色情、血腥、暴力、恐怖的元素,如果人们去浏览这些网站,时间久了定会给社会和谐带来一定的危害。
因此,自学技术翻墙浏览色情网站,违法的原因有两个:
1、翻墙软件。
2、色情网站。
所以,在我国境内使用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的翻墙软件是违法的,而浏览境外的色情网站更是罪加一等。
我国有没有合法的VPN呢?
在我们国家是有合法“翻墙软件”的。
目前只有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来进行申请(电信、联通、移动),申请海外服务器对接服务,申请下来的VPN才是合法的,可以正常使用。
但是这个合法VPN个人不能申请,只有企业才能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
企业如何申请“翻墙软件”?
一、需要满足VPN的资质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全网业务的注册至今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网业务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公司的企业法人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股东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要加盖工商局档案查寻章)、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三名员工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4、三名员工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结语。
由此可见,申请合法翻墙软件也不容易。在网上有很多小网站或者一些电商平台上变着花样出售的翻墙软件都属于非法的,很多商家对外宣传时都打着自己有资质的幌子,其实这些软件都是商家非法获取的,为了谋取暴利才表示自己合法。
目前我国严厉打击个人使用翻墙软件,而我们平时在上网过程中的一言一行也都会被网警查看到,希望大家知法守法,不要明知故犯,挑战法律底线。
最后郑重地提醒一下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万万不要轻易“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