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黄河清)近日,不少市民比较关注个人医保账户如何绑定配偶、父母、子女共济门诊账户?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24日起,云南省省本级和昆明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申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
4月1日起,昆明市将正式施行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职工医保新政策。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规定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据云南省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凤林介绍,为方便市民在4月1日后使用共济门诊个人账户支付,享受新政策带来的看病就医实惠,从3月24日起,云南省省本级和昆明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申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在手机上打开“云南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申请”,填写使用人信息并签署承诺书;依次点击“服务”“个人账户共济授权记录查询”,可以查看授权记录和被授权记录,按照步骤完成绑定。参保职工也可以在线下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绑定,参保职工(授权人)到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将所需绑定人员(使用人)的信息交由经办服务人员办理(带身份证、医保凭证),并签署承诺书,按照步骤完成绑定。
若要解绑,则进入“云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服务”“个人账户共济授权记录查询”,点击“解除绑定”,状态变为“已解绑”时,解绑成功。也可到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让经办服务人员解除绑定。
王凤林提醒,目前绑定人员分授权人和使用人,授权人为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申请人,使用人为授权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仅限于云南省内参保人员。父母、配偶、子女的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执行。绑定成功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为本人及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或支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因提供信息不实、填报错误、虚假承诺等导致的资金损失、违规责任等将承担全部后果;使用规则为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为0后,再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授权人有多人时,默认按照个人账户余额从多到少的顺序使用。
参保职工还要注意两个问题:个人账户共济绑定与“国家医保App亲情账户”无直接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需使用你的个人账户余额,按上述流程操作申请绑定;已在国家医保App绑定亲情账户,还需要绑定个人账户共济,按上述操作流程绑定,绑定成功后就可以让父母、配偶、子女使用你的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