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最新通知!事关群众出行

  为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

  群众必要出行问题,

  近日,泉州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出通知,

  对必需外出就医、特殊情况

  需要出行等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对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拨打120电话,由就近设有急诊科的医院安排救护车接到医院就诊。

  对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外出就医的,由所辖村(社区)提供就医证明,各查验点查验就医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予以放行。

  对非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病愈需出院的,由医院出具出院证明,各查验点查验出院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予以放行。出院人员返回住所后,执行居住地疫情防控措施。

  对治丧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人员,可由本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由所在县(市、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出具特殊情况通行证明。各查验点查验通行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予以放行。

  通知强调,各个查验点对持有上述有效证明的人员,要无条件放行,不得层层加码,确保群众出行顺畅。

  来源:泉州晚报·泉州通客户端

  记者:许钹钹

  编辑:陈恬曼

  审核:吴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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