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ST中迪 公告编号:2022-2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现将搬迁后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5层。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2-2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年 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在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女士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1年度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截止目前,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及《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7日、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