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quests 代理ip境外技贸动态通报
2022年第五期
巴
西
巴西制订食品中反式脂肪酸使用要求
2022年3月30日,巴西卫生部通过政府公报发布RDC第632号决议,制订食品中反式脂肪酸使用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
(2)规定禁止生产、进口及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合成共轭亚油酸;
(3)规定精炼油脂中工业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得超过2g/100g;
(4)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进口及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部分氢化油脂,同时食品配料及终产品中工业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得超过2g/100g。
该指令自2022年5月2日起生效。
秘
鲁
秘鲁修订乳及乳制品法规
2022年4月7日,秘requests 代理ip鲁农业发展和灌溉部(MIDAGRI)通过官方公报修订乳及乳制品法规(第004-2022-MIDAGR号),自公布后180天生效。主要内容为:
(1)淡奶被定义为:“仅从牛奶中去除水分而获得的液体食品”,禁止使用奶粉生产淡奶;
(2)良好生产规范;
(3)对于商业灭菌的牛奶和乳制品,应按照HACCP计划进行工艺验证;
(4)应遵守相应的微生物规范要求。
塞
尔
维
亚
塞尔维亚制订2022年requests 代理ip植物源和混合
食品安全监测计划
2022年4月11日,塞尔维亚农林水利部发布公告,制订2022年植物源和混合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相关定义;
(2)监测范围。国内生产或进口的植物源和混合食品;
(3)依据。植物源和混合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包括当地和进口不安全食品的数据;不合规数据;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RASFF)等信息;
(4)监控程序。实施监测计划的目标;植物源和混合食品的监测计划;确定微生物和化学监测项目;样品的采集、标记、包装、储存和运输;实验室检测及报告。
该计划将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8天生效。
阿
根
廷
阿根廷建立营养标签警告声明系统
2022年4月11日,为促进健康饮食法实施,阿根廷卫生部发布第2673/2022号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该公告主要内容为:建立“营养requests 代理ip标签和警告声明系统”(SIFEGA),申请人生产食品的标签申请、资料提交、延期、官方批准、查询均在该系统完成。该系统具有食品中关键营养素计算功能,申请人可根据系统分析结果和预防性说明的技术规范等,调整产品标签。
印
度
印度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高价酒精饮料抽样
的相关规定
2022年4月11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TIC-B04/1/2022-IMPORTS-FSSAI号文,即《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高价酒精饮料抽样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高价酒进口时,若相关企业可以提供100ml的微型/requests 代理ip代表性样品(分为两份),实验室和现场官员应仅抽取微型/代表性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同时进口货物应随附出口国监管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微型/代表性样品与进口货物属于同一批次。
韩
国
韩国发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消费期限设定标准》部分修改单
2022年4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31号告示,修改了《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消费期限设定标准》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定“质量安全限定期限”“消费期限”“建议消费期限”等用语定义,将“流通期限”修改为“消费期限”。
土
耳
其
土耳其发布香料标准法典
2022年4月19日,requests 代理ip土耳其政府公报网站发布2022/7号公告,即香料标准法典。
标准法典主要内容包括:香料定义和术语、允许生产香料的原料植物种类(鼠尾草、茴香等50种植物)、生产加工工艺要求、感官特性和品质指标(如姜黄中姜黄素的含量应至少为2%,辣椒调味料中食用植物油的添加量不得超过6%,盐的用量不得超过7%,总脂肪含量不得超过9%等)、质量卫生应执行的标准、允许使用的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包装和标签规定、产品运输和储存要求、取样和检验规定等内容。
该标准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美
国
美国修订requests 代理ip瓶装饮用水标准
2022年4月19日,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美国食药局(FDA)发布2022-08273号公告,修订瓶装饮用水标准。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将瓶装饮用水中氟化物的含量水平由0.8-1.7mg/L修订为不超过0.7mg/L;该修订适用于国产或进口的、并人工添加了氟化物的瓶装饮用水产品,不适用于未添加氟化物的产品。
该公告将在2022年4月20日的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60日后生效。
俄
罗
斯
俄罗斯制订葡萄酒产品的一般规定标准
2022年4月18日,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和计量局发布葡萄酒产品的一般规定标准(标准号:GOSTR70074-2022)。该标准规定了俄罗斯requests 代理ip消费市场上葡萄酒产品有关的术语、定义和一般规定,包括此类产品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情况。该标准旨在供葡萄酒产品的生产、流通(包括进口)获得授权的联邦执行机构、从事葡萄酒产品生产、储存和销售的法人实体,以及此类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该标准2022年5月1日实施。
南
非
南非发布预包装和法定计量控制商品标签法规标准
2022年4月14日,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通过46242期政府公报发布第972号公告,制订《预包装和法定计量控制商品标签法规标准》(编号SANS289:2022)。
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适用产品范围(任何requests 代理ip预先包装或法定计量商品,包括进口或国产的预包装食品、饮料、化妆品、香水等产品)、名词术语和定义、预包装商品标签上必须标示的通用要素(包括产品名称、净重(规格)、生产商、经销商或进口商名称和地址等)、标签尺寸及其上每种要素的标示要点(包括计量单位、字体、字号、语种等)、食品等产品的特殊标签要求、豁免符合该法规的情形或产品等。该标准自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英
国
英国修订进口部分食品要求
2022年4月22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修订进口部分食品要求。主要内容:
(1)进口商requests 代理ip和进口代理商必须使用进口动物、食品和饲料系统(IPAFFS)通知英国当局,然后才能从欧盟和非欧盟国家/地区进口以下货物:动物副产品、非动物源性高风险食品、动物源性产品、复合食品;
(2)进口代理在使用IPAFFS之前,必须在政府网利用业务详细信息注册IPAFFS账号。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实施。
2022年5月,这些标准法规即将实施
欧
盟
欧盟REACH法规新增5项授权物质
2022年4月11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关于REACH法规的修订案(EU) 2022/586,在附件XIV中新增5项授权物质。至此,授权物质共计59项。该法规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生效。5项授权物质的最晚requests 代理ip申请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禁止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日。
巴
西
巴西制订食品召回管理法规
2022年3月30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第655号决议,制订《食品召回管理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食品召回的标准和程序,适用于进口或巴西国产的食品(包括饮用水和饮料)、食品配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召回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可追溯性要求、召回信息上报和官方监督、不合格处置、后续监管(对于进入流通环节的不合格进口食品,除应进行召回处置外,ANVISA还应针对后续产品采取预警措施)。
该决议自2022年5月2日起生效。
信息预警
2022requests 代理ip年一季度我国输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被通报
346次应予以关注
根据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发布的通报统计,2022年一季度,中国输欧非食品类消费品被通报346次,占通报总数的49.7%,通报主要涉及儿童用品、电器产品、化工产品、个人防护用品等,通报情况呈现三方面的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被通报次数增长明显。一季度,中国产品被RAPEX通报346次,同比增长54.2%。共有25个国家对中国产品进行了通报,其中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分别是匈牙利(41次)、瑞典(36次)、波兰(34次)。相关产品被采取召回、退市、requests 代理ip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当前我国保持稳定的出口产能释放,通报情况的大幅增长不仅给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中国制造”的声誉。
二是被通报产品种类复杂。一季度我国共有9类产品被RAPEX通报,基本涵盖了所有种类的消费品,其中儿童用品、电器产品、化工产品比重较大,分别占被通报案例的39.9%、22.5%和9.5%。值得关注的是,一季度共有15批个人防护用品被通报,伴随着欧盟部分国家陆续取消对新冠疫情限制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需求量将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竞争力将进一步下降。
requests 代理ip三是被通报产品存在多种风险。被RAPEX通报的中国产品共涉及13类风险,风险类型主要为化学风险(121项)、窒息风险(65项)、电击风险(53项)、人身损伤(40项)、环境污染(40项)。化学风险依然是最常见的风险类型,涉及的标准法规主要为REACH法规,原因是企业没有从上下游联动的角度出发来应对REACH法规,导致有害物质在供应链上传导,从而使得产品的受限类别和领域逐步放大。
对此建议:一是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步伐,推动低质产能加速升级,对接国际标准,生产出更多优质的、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二是requests 代理ip要关注欧盟RAPEX通报,加强通报情况的研究分析,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要求,向国内企业发布预警及应对提示。三是继续加强对欧盟REACH法规、玩具安全指令等标准的研究,支持企业参与行业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食品伙伴网等。
供稿:石家庄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石家庄海关商品检验处、黄骅港海关
监制/董秉坤
审校/郑惠华
编辑/贾爱军
石家庄海关12360
长按二维码
了解石家庄海关更多
秀米投稿:[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