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赌资3亿多元!上虞法院宣判6起涉境外网络赌博案

上虞区人民法院

近日,上虞法院对陈某等54人涉境外网络赌博案进行宣判,包括为赌客提供充值、提现服务的“银商”10人,为网络赌博软件发展下线玩家的代理38人,以及提供资金走账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6人。

该案涉及“牛元帅”“金牛魔王”等10余款网络赌博软件,是一个披着“游戏马甲”的网络赌博平台,从服务器境外运营、软件代理推广、后台维护运营、到充值提现“一条龙”服务,构成了“全链条”网络赌博犯罪,犯罪组织严密、影响范围广大,社会危害巨大。经提取服务器数据,赌资流水高达32亿余元,仅“牛元帅”APP的注册代理人数超万人,代理获利高达4500万……

案情回顾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起,被告人陈某等人成为“牛系列”网络赌博软件的“银商”,并雇佣他人,利用网络赌博软件中内嵌的交易所,为网络赌博软件“金牛魔王”、“牛元帅”、“牛爷”等多款同源性赌博APP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共收取赌资3亿余元。

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龙某等38人先后作为赌博APP “牛元帅”的代理,发展会员、下线、玩家,并通过返佣金币的方式非法获利,共计获利800余万元。

2019年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周某某、张某某等6人通过提供银行卡、帮助取款、存款、转账等方式为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洗钱”服务,涉案金额1.9亿余元。

裁判结果

经我院审理,最终认定作为“银商”老板的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十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1.在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及账户转移赌资,为避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您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任何形式的个人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各类具有收款、付款、转账等功能的实名账户。

2.在我国,参与跨境网络赌博,开设赌博网站,帮助赌博网站资金结算,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发展下线玩家是违法犯罪行为,请加强防范,自觉抵制。

3.网络赌博是骗局,平台背后往往是不法分子在操控输赢,请认清赌博的危害和后果。

以上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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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刑庭

排版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