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混改大局已定_如何把握投资主线,挖掘油气改革价值金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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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泰证券 戴康

混改破局,油气改革风云再起

油气改革方案经历曲折后终迎落地之时。媒体称,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已上报高层,正等待最后审批,近期有望出台。市场经历了油气改革方案出台的屡次落空,目前对油气改革力度仍存疑虑。但我们认为,油气改革方案出台条件已成熟,目前是布局油气改革相关标的的合适时机。

突破口确立:混改推动,中石油示范

混改成为改革突破口。油气产业属于垄断领域,同时受到行业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双重影响。2016年12月1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化国企改革,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2017年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民航、铁路、军工7个关键领域迈出改革的实质性步伐。12月21日,中石油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发布《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结合即将出台的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在部分环节推进混合所有制将成为油气改革破局的起点。

改革方案长期酝酿,方案出台渐近

油气改革方案出台条件已成熟。此前国家能源局8月公布,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将于2016年底前出台。虽然方案再次推迟,但从前期文件和实践来看,油气改革的逻辑已基本明晰,将依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对全产业链进行变革。同时,全产业链各环节的试点也已陆续开展,其中2017年1月1日中石油销售南方分公司成立,使得销售和管网业务分离,下一步管网独立和销售端放开可期,提升开中下游混改预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石油、天然气等七大垄断行业列入混改重点领域,为进展缓慢的油气改革指明了突破口。自上而下各个层面,改革方案的出台条件都已成熟。

改革思路已明晰:中游管网独立,上下游两端放开

油气体制改革思路已明晰。油气产业链分为上游勘探开发和进口,中游管网运输和下游炼制和销售。油气改革的核心议题是放宽全产业链的准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具体来讲,上游环节,有序放开勘探开发和原油进口资质,规范矿权退出和交易制度;中游环节,推动油气管道网运分开,管网公平向第三方放开;下游油气分销环节引入民资,充分竞争。可以认为,虽然改革方案仍未出台,但大体上方向已定,各环节上的试点工作也相继开展;具体方案要解决的问题是各环节改革的先后顺序以及现存国企的定位问题。

改革路径:中游管网独立,上下游两端放开

油气产业的高度垄断制约了我国油气供给量的增长,危及国家能源安全。本部分详细分析了油气产业链各环节所面临的问题,梳理各环节已进行的政策发布和实践试点,基于此推测该环节油气改革的方向以及可能的超预期点。我们认为,打破垄断是油气改革的关键,措施包括:上游放开勘探开发和原油进口,中游管网独立,下游竞争性环节推进混改。

打破垄断是油气改革的关键

油气改革的必要性已获普遍认可。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逐年上升,2015年已突破60%,威胁国家能源安全;“两桶油”垄断导致效率低下,人均油气产量远低于海外竞争对手,都决定了我国油气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油气行业是我国垄断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上游勘探开发环节,常规油气勘探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家国有石油公司具有申请资质;进口方面,除“三桶油”在内的5家国营贸易企业没有配额限制,其余企业进口资质形同虚设。油气运输方面,“三桶油”的管道占比达95%以上。下游炼化和销售环节,虽然有地炼的参与,但“三桶油”的炼化份额和零售份额仍达78%和94%。

油气改革的核心议题是打破垄断,放宽全产业链的准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具体来讲,上游环节,有序放开勘探开发和原油进口资质,规范矿权退出和交易制度;中游环节,推动油气管道网运分开,管网公平向第三方放开;下游油气分销环节引入民资,充分竞争。在上中下游各环节放开的同时,实现竞争性环节油气价格的市场化。

有序放开勘探开发,促进矿权退出和流转

我国油气行业上游勘探开发环节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四桶油”获取和保有矿权的成本极低,未达最低勘探投入标准的企业仍未被执行退出,因而造成了大量资源闲置,限制了油气供给量的增长。产业链上游的改革,一方面要放宽民营资本的准入,通过竞争提高经营效率,这方面已有试点逐步实践;另一方面,提高企业获取和保有矿权的成本,完善矿权的退出和流转制度,建立二级交易市场,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上游垄断限制供给增长

上游勘探开发市场封闭,制约油气供给能力提高。常规油气勘探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家国有石油公司具有申请资质。“四桶油”以无偿的方式取得了大量矿权,但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垄断企业不愿加大投入,大量矿权闲置,制约了我国油气供给能力的增长。

吸取国外经验,提高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化程度。世界油气主产国都把油气资源矿权管理作为油气上游领域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中以矿权取得和流转为核心,区块招标为主要方式。同时,大部分国家都允许在勘探开发领域开展对外合作。在招标与合作共存的模式下,不同梯队、不同背景的勘探开发公司进入市场,上游环节得到充分竞争,提高了本国油气的供给量。

非常规油气已放开,民资进入仍面临困难

非常规油气放开,但欠缺诚意。非常规油气(煤层气、页岩气等)作为增量市场,改革阻力较小。2012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率先放宽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准入,通过招标方式出让探矿权,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资企业参与。此后实践业已展开,分别在2011年6月和2012年9月进行了两轮页岩气招标。从第二轮结果来看,“四桶油”无一中标,主要原因有二:一是80%的页岩气区块与“四桶油”存量区块重叠,“四桶油”储备充分,无需增加区块;二是公开招标的区块非优势区块,“四桶油”竞标动力小。

资金和技术壁垒成民资进入障碍。参加第二轮投标的民企共83家,占比1/3,却仅有2家中标。页岩气开发的技术门槛高、资金投入大,民企资金实力和技术储备欠缺,且与本身业务协同效应小,因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等待管网向第三方公平放开。“三桶油”把控95%管道,其他企业无法正常使用管网,所产油气无法形成有效供给。2013年我国煤层气利用率仅43.25%,而中石油利用率为100%。油气改革提出将管网向第三方公平放开,将对“三桶油”以外的企业构成实质性利好。改革深化,进一步放开非常规油气市场。未来随着油气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非常规油气作为增量市场,放开程度有望领先常规油气。向第三方企业提供高质量油气区块、技术支持和融资便利、管网公平接入,将成为非常规油气改革的方向。

常规油气海上率先放开,陆上新疆试点

常规油气放开是必然趋势。我国对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实行审批登记制度,目前常规油气勘探基本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大国有石油公司专营。2017年1月5日,国家能源局介绍《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明确指出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等竞争性业务。

海上油气率先破冰。《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规定,海上油气对外合作由中海油专营。此前,中海油合作对象主要为壳牌、丹文等国外石油巨头和国企海外子公司。2013年9月17日,中海油公告,与智慧石油就渤海05/31区块签订产品分成合同。智慧石油是潜能恒信的海外全资子公司,成为进入石油上游的首家民营企业。但从合同内容看,民营资本仍处于劣势地位。智慧石油承担100%勘探费用,如果发现商业油气,中海油分享最多51%收益。进一步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准入,必须平衡民营资本的风险收益,才能构建对民营资本的吸引力。

陆上油气新疆试点,稳步推进。2015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公告称,新疆将作为油气上游改革试点,并首批拿出6个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公开招标。油气资源上游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2016年12月,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逐步开放油气勘探开发市场,依据油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加快新疆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稳步推进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逐步放开上游勘探开发市场,引入社会资本。

改善矿权退出和转让,建立二级交易市场

矿权获取和保有成本低,退出机制未被执行。矿权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我国油气探矿权采取先登先得模式,即“四桶油”谁先申请就免费给谁。企业保有探矿权的成本极低,《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虽然对勘察期间的最低勘察投入标准作出了规定,但实际上未达到标准的矿权并未被严格按规定收回。另外,理论上探矿权可被永久占有,勘察期(最长7年)若无发现,企业可申请矿权延期(一次2年),且无次数限制。企业获取和保有采矿权的成本更低,勘探如有发现,可免费获得探矿权区采矿权。

矿权转让限制民企参与。我国部分油田区块经过多年开采,很多已经进入开采中后期,存在开采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然而,由于民企无法进入接手,且矿权获取和保有成本极低,这部分油气资源的开发处于低效率状态,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矿权体制改革是放宽准入的保障。油气改革上游环节的总体方向是放宽勘探开发的准入,通过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提升效率。但是,必须通过改革矿权体制,才能提供社会资本进入的途径、保障新进入者的公平竞争。具体而言,应当实行矿权招投标制度,从申请在先改为竞争性出让,严格油气探矿权退出机制,提高持有成本,建立油气矿权流转和储量转让制度。

原油进口已放开,审批加速地炼持续受益

原油进口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2015年新政后,两权放开都已落地,地方炼厂受益稳定、高质油源。未来随着改革的深化,两权放开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原油进口由国营把控,地方炼厂“吃不饱”

原油进口分为国营和非国营贸易两种。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及2002年7月18日公布实施的《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石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进口由此分为国营和非国营贸易两种。

国营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珠海振戎5家,进口数量无上限限制。

非国营采用进口配额制度。商务部每年对这批拥有进口资质牌照的企业分配进口数量。至2014年广汇能源获得原油进口权,我国共有24家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其中国企控股13家,非国企9家,中外合资企业1家,计划单列单位1家。

原油进口由国营把控。从进口配额数量上看,每年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数量大约是实际原油进口量的10%左右。但实际上,非国营贸易进口的比例远低于10%。一方面,由于使用权环节受限,进口配额未被完全占用;另一方面,非国营贸易企业中,“中字头”公司占据半数以上,有些甚至是“两桶油”的子公司,在配额分配上,约2/3配给“中字头”公司。因此,原油进口完全由国营把控。

地方炼厂普遍“吃不饱”。至2015年,我国地方炼厂(含中化、中兵工收购的地炼企业)一次总产能已达2.35亿吨。然而,受原油进口配额的限制,符合资质并且具备技术实力的民企炼厂得不到充足的原油原料。

从原油来源结构看,我国地方炼厂的原油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国产原油,占地方炼厂原油供应的6%,多为非法收购或采购的零散原油;二是通过原油和燃料油配比搭售方式由中石油、中石化流入地方炼厂的原油,比例为35%;三是由中海油和中油燃料油销售公司提供给民企炼厂的原油,比例为42%;四是中石油通过代加工合作模式提供给民企炼厂的原油,比例为9%。原料采购渠道的不稳定使民企炼厂的装置加工量、开工率无法得到保证,同时由于油品质量参差不齐(多为高硫重油),影响了民企炼厂的利润水平,且油品升级和市场监管也受到严重影响。

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增量进口原油主要是供地炼使用,能够满足地炼的原料需求,同时减少对燃料油的需求,提升环保水平。

进口放开路径:先放开使用权,后放开进口权

进口放开由进口原油使用权开始。原国家经贸委在2002年4月规定: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民企在进油过程中,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同意购买的炼化企业利用非国营配额的原油并安排生产的书面文件,也就是所谓的“排产计划”,海关才批准办理通关手续。并且,根据2003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运函150号令》,没有排产计划,铁路部门不能安排相对应的运力。这意味着,如果不能被列入两大集团的生产计划(排产),即使拿到了配额,民营企业进口的原油也没法出售、没法通关、也没法运输。而两大集团拥有充足的原油来源,并不需接受民营油贸商进口的原油。出于这些限制,民营油企基本上都选择直接把配额低价转让给两大石油公司,或者直接作废。

2006年,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明确了成品油批发和零售资格需要的条件,“两桶油”专营权被打破,但进口原油的炼化仍然只能通过“两桶油”。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建议》,正式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至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原油加工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资质的条件,相比之前资质门槛大幅降低,地方炼油企业在淘汰部分落后产能后均可使用进口原油。至此,进口原油使用权基本放开,但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石油仍需5家国营企业代理。

进口原油使用权已经落地。新政发布以来,地方炼油企业积极申请,已经有16家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资质。符合条件的地炼产能大多已获取使用权。

原油进口端放开。根据加入WTO时的承诺,2002-2011年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逐年增加,且增速不低于15%,至2012年期满。2012-2014年期间,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维持2011年水平不变。2012年,发改委特批中化集团1000万吨/年原油进口配额。2014年,商务部赋予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获得原油非国有贸易20万吨进口资质,成为首家获得原油进口权的民营企业。2015年7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已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厂如果再获得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就能自主进口原油,不需要再通过联合石化、中联油等五家国营进口单位代理进口。原油进口放开取得关键性突破。同时,进口配额方面,商务部将2016年和2017年的配额数量大幅提高到8760万吨。预计未来进口端将持续放开。

原油进口权加速落地。放开原油进口权后,至今共有12家地方炼厂获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从时间上看,审批时间集中在新政发布后的半年内,2016年下半年无炼厂获得资质。未来随着油气改革深化,原油进口资质放开有望加速。

中游管网独立成最大看点

中游环节的改革中,管网向第三方市场开放是高确定性事件。目前来看,管网完全独立成国家管网公司的难度较大。中石油有可能通过混改,成立相对独立的管网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实现管网的相对分离。

“三桶油”垄断中游管网

中石油垄断。油气管网包括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道,还包括储油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目前,我国陆上的油气管道总里程约12万公里(不包括油气田集输管),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区,其中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分别占总里程的19%、18%和63%。“三桶油”基本垄断油气管道,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市场份额分别约为70%、20%和5%。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公司年报,华泰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公开资料,华泰证券研究所管网垄断制约上下游放开。一方面,上游非常规油气已放开,常规油气也已开始试点,未来将进一步放开,油气来源逐步多元化,但由于顾虑“三桶油”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着新兴油气企业的投资信心。2012年,大唐集团计划借道中石油,向北京供应其内蒙古工厂生产的天然气,但最终与中石油谈判无果,只好自建打通北京的管道。即使身为央企,也难利用“三桶油”垄断的管网,民营资本的劣势将更为明显。另一方面,下游分销商与上游油气供应商无法自由的协商购销事宜、直接签订购销协议,因而对管网分离的呼声十分迫切。

公平向第三方市场开放是趋势

向第三方市场开放是高确定性。事件。“三桶油”占存量管道的95%,若不向第三方开放,则上游勘探开发市场放开的改革将失去意义。因此,油气改革的背景性,中游管网向第三方市场放开是高确定性事件。

2014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

2014年6月,中石油通过《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试行)》,表示实施油气管网公平开放是国家能源领域改革的大趋势,集团将主动适应国家监管要求。

管网开放形式存疑。由于上游勘探开发放开仍处于初步阶段,尚未有足够的增量油气有借道需求,因而无法得知中石油公平放开管网的执行效果。但是,依靠中石油自发自觉的管网开放,无法保证公平性。至于是否将管网资产从“三桶油”中分离出来,甚至独立成为国家管网公司,目前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从欧美经验看,管网独立是第三方准入的最终目标。欧洲天然气管道改革实现第三方准入,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鼓励管道向第三方开放。政府并不强制规定管道提供非歧视服务,但对提供准入的石油企业给予奖励。目的在于测试第三方准入的可行性及发现潜在问题。

第二阶段,政府则开始强制实施第三方准入,完全解除天然气销售与管道运输的绑定关系。第三阶段,推进管道运输服务独立。将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并建立对油气管网的政府监管制度。

管网独立遇阻,完全独立概率降低

国家试图推行管网独立。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改革方案中提出:“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并建立对油气管网的政府监管制度。”管网独立方案引发讨论,但最终并未实施。

2015年8月,中石油总裁汪东进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透露,油气管网分离改革,符合油气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是重点内容之一。改革会结合中国的油气管网当前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目标是完全实现管道的独立和市场化。

,管网提供稳定现金流,“三桶油”对管网独立配合度低。近年,石油行业面临油价低位、市场需求低迷,管道能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三桶油”本身对管网独立的意愿较低。中国石油2015年年报显示,母公司净利润为355亿元,下滑66.7%。但其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利润为512亿元,剔除去年管道资产整合的收益,仍比上年增长153亿元。

2015年以来,中石油大幅缩减管道投资,并开始出售管道资产。2015年11月,中石油以150亿至155亿元人民币的等额美元向曼松控股出售完成内部重组后中亚管道公司50%股权。

2016年7月,据媒体称,中石油反对分拆公司天然气管网资产并组建独立的国家管网公司的提议,相关改革基本陷于停滞。此前4月,曾有媒体报道中石油的建议是“不应剥离油气管网,天然气管道改革可以用其它方法解决”。

混改或成管网分离的突破口

管网分离可选用混改模式。管网分离有两种模式,第一种完全独立,即行政分拆“三桶油”的管道业务,再重组一家或几家管道公司,改变“三桶油”既是经营者又是使用者的双重角色;第二种模式是成立相对独立的管网公司,“三桶油”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以此监督“三桶油”的管网向第三方公平开放。前一种模式目前来看难度很大,“三桶油”难以放弃既得利益,且独立的国家管网公司容易形成新的垄断主体。第二种模式对社会资本的股权比例和话语权提出要求,但已是可行性较高的妥协方案。

2015年12月34日,中石油公告称,以中油管道为平台对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中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以及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管道资产管理运营及投融资平台。本次整合对象东部管道、管道联合及西北联合主要是西气东输一、二、三线的管道资产,合计超过2800亿元。

中油管道通过出售股权或上市实现混改。在将管道资产整合至统一平台后,中石油未来可能会逐步出售自己持有的管道公司的股权以引入多元化的投资。甚至未来有单独上市的可能性,考虑到管道资产估值较大,这比起向民资直接出售股权更为可行。借助混改,中石油的负债压力和资本回报率有望得到改善,未来增量管网的建设也将由这家公司进行。

中石化管道混改也有实践。2016年8月3日,中石化公告称,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公开引资。12月12日,引资完成,中国人寿和国投交通控股共同投资228亿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3.9%和6.1%,成为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重要股东。预计未来将中石化将放出更多的管道资产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下游竞争性环节,混改高预期

相较于中上游,下游销售环节垄断程度较低。2006年,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两桶油”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专营权被打破。我国目前共有加油站9.2万个,“两桶油”占其中55%。与中上游的绝对垄断地位相比,“两桶油”在下游销售环节面临的竞争较大。

下游混改动机强,难度低。2016年12月1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混改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12月21日,中石油集团内部发布混改方案。油气领域的混改预期明确。从产业链位置看,下游销售板块不属于自然垄断环节,“两桶油”面临的竞争较大,通过混改能够提升经营效益;下游加油站等资产对国家能源安全的影响较小,引入民资的可能性较高。因此,预计油气产业链的混改将从下游销售板块先动手。

中石化销售子公司混改已完成第一阶段。2014年2月19日,中石化公告,率先推出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比例不超过30%。4月1日,中石化将全国3万多个加油站在内的庞大零售网络全部注入到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9月12日,销售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1070.94亿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股权。2015年3月7日,中石化公告增资资金到账,混改交割完成。下一步,中石化销售子公司将实现分拆上市,进一步加深混合所有制。

中石油销售板块跟进。2016年12月28日,中石油称销售南方分公司相关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成为首家投入正式运行的中国石油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这也意味着,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从中石化的经验来看,销售分公司有望依次按“产权多元化-分拆上市”的顺序完成混改。

投资机会,把握产业链中四类标的

基于以上改革路径分析,我们相应梳理了四类受益标的。此外,在石油央企资源整合的预期下,“三桶油”旗下上市公司有望受益。

上游勘探开发市场放开:关注海外经验者和油田服务商

上游勘探市场向多元投资主体放开,将有两类标的受益。一类是拥有海外油气区块作业经验的民企,将有望率先进入勘探开发市场。建议关注洲际油气和潜能恒信。

第二类是油田服务商和设备制造商。由于上游勘探开发市场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新进入者对油田服务和设备存在较高需求。民营油服企业有望进入上游领域,率先受益。建议关注杰瑞股份、吉艾科技、准油股份等9个标的。

“三桶油”旗下油服公司混改超预期。面临上游放开准入后的新进入者,“三桶油”旗下的油服公司有望引入民营资本提升竞争力,这可能成为油气领域上游的超预期点。建议关注石化油服、石化机械、中海油服和海油工程。

原油进口放开已落地,优质炼厂扩张市场份额

原油进口使用权和进口权已经放开。使用权方面,目前符合条件的地炼产能大多已获取使用权。进口权方面,新增的前几批非国营贸易资质均已审批通过,2016年半年以来无增量。原油进口资质的稀缺性已大幅降低,基于新获资质的投资机会已基本丧失。地方炼厂通过原油进口获得了稳定、高质的原料,开工率得到提升。未来地炼市场的竞争焦点转为企业炼化成本控制能力及下游市场开拓能力,优质的地方炼厂将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建议关注广汇能源、荣盛石化和恒逸石化。

管网分离改革:管道投资加速,利好燃气运营商

虽然目前管网独立遇到阻力,相关改革陷入停滞,管网向第三方公平开放的形式也存在争议,但是随着油气改革方案的出台,改革走向将会确定。不管是单独成立国家管网公司,或是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形成“三桶油”、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的相对独立的管网公司,增量管网的建设都将重启。管材、压缩机等管道建设设备需求将会增长,利好管网设备制造商。建议关注金洲管道、厚普股份、玉龙股份、富瑞特装和常宝股份。

中游管网的去垄断有望提高下游燃气运营商利润空间。建议关注金鸿能源、深圳燃气、重庆燃气等8个标的。

下游销售:关注“两桶油”销售子公司混改

2014年以来,中石油、中石化双双启动混改。中石化旗下销售子公司已初步完成产权多元化,未来择机上市,进一步实现混合所有制。中石油成立销售南方分公司,从时间点上看处于混改方案发布后,未来销售板块率先实行混改的预期较高。建议关注泰山石油。

“三桶油”资源整合预期

除以上提到的石化油服、石化机械、中海油服、海油工程和泰山石油,“三桶油”旗下还有诸多上市公司。近期随着央企国改深化,石油央企资源整合加快。中石油先后将金融板块(中油资本)和工程板块(中油工程)注入*ST济柴和*ST天利,且都于2016年12月末获批。未来资源整合有望加速,建议关注“三桶油”旗下上市平台。

(完)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仅供受众参考,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任何参考本文所作的投资决策皆为受众自行独立作出,造成的经济、财务或其他风险均由受众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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