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各地、各高校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企业需求清单,采用“揭榜挂帅”或“军令状”等方式,支持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

  措施指出,要充分发挥好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的引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个大学生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以及每年4000—6000元、最长3年租金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万元资助。

  此外,措施指出,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大学生创业投资领域,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措施还指出,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销售额在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此外,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支持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鼓励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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