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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佛门寺院多了一群特殊的“女香客”,被称作佛系名媛,简称佛媛。她们把抄经、拜佛、品茶、吃素……等等日常宗教行为拍成照片或是录成视频,发到朋友圈或者上传视频网站,引得众生关注,有的粉丝数量能够高达数十万,颇具网络影响力。
9月23日,针对此现象央视网发文《这群佛媛真是欲壑难填!》称,这些佛媛,看似与世无争,实则物欲横流,不仅破坏了宗教场所的严肃气氛,而且涉嫌违法违规。可以肯定,所谓“佛媛”,不过又是一些披上“合法外衣”博取眼球、骗得流量的丑恶嘴脸,看上去很美的“诚心立佛”背后全是孔方兄作怪,“佛缘”盯上的只是你的钱包,不会在乎其是否鼓瘪。其实质就是营造人设、利用人设的虚假营销违规行为。
《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佛媛的某些不过是披上宗教外衣,甚至仅仅是套了一层“佛衣象征”,摆拍作秀、带货割韭菜,这样的行为不只是对佛门清净地玷污,招引来的网络风浪更是对社会良俗和佛教文化的污染,已经涉嫌违法违规,有关部门应该予以强烈关注。抖音、小红书等开展“佛媛”专项治理行动,下架相关产品,减少甚至封禁此类营销账号,值得点赞。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看看一些佛媛背后的各种购物链接:卖化妆品的、卖衣服的、卖保健品的、餐厅推荐的,其本质就是一个电子商务从业者,妄图借佛造势,打“擦边球”,逃避正常商业监管,对于此类涉嫌违法违规的商业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更为重要的是,某些佛媛并非“真佛”,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日常行为不过是此类“名媛”炒作精致生活、吸引关注的手段而已,将其定义为“佛门败类”并不为过。佛门清净也不能是法外之地,只有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才能得到尊重和法律保护。
“佛媛”似的闹剧,也不应该只是局限于“佛媛”,必须休矣。只有坚持法治轨道方能始终还“佛法一个清净无边”。
法治评论员 鲁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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