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纳入“飞检”和体系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纳入“飞检”和体系检查

   本报讯 (记者 王静宇) 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老坛酸菜在“土坑”中用光脚踩的制作过程让人触目惊心。而未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安全将更加完善严格。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9号公布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办法》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不限于“日常监督检查”,而是将“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进行整合,明确纳入监督检查方法之中。

  何谓“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发现问题线索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体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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