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阮煜琳)《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细化登记准入条件和评审标准,完善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程序和事中事后环境监管要求。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阮煜琳)《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7日对记者表示,在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者进口前,识别其环境危害,实施登记许可,防范这类化学物质损害生态环境和危害公众健康。
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已有1000万种化学品问世,常用的化学品有7、8万种。据《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年版)统计,以商业目的在中国出现的现有化学物质有4万余种。化学品像一柄双刃剑,给人们生活提供诸多方便、经济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危害。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要求在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者进口前,识别其环境危害,评估其生产、加工使用、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的潜在环境风险,实施登记许可,防止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进入经济社会。
2003年、2010年,中国曾颁布和修订《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为加强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的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新化学物质的环境污染发挥积极作用。但经过多年实践,原办法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从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目的出发,明确管控重点为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环境和健康危害性大,或在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并可能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新化学物质。
据介绍,本次办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境风险防控,重点管控环境风险高的新化学物质。细化登记准入条件和评审标准,完善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程序和事中事后环境监管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