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封丘市场监管局给职工发过期月饼且无法找到厂家?回应来了

“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去年9月,作为食品监管部门,发放给职工的中秋福利是过期的月饼?”近日,有群众举报,称“河南新乡封丘县市场监管局中秋给职工发放过期月饼”,此事引发舆情关注。

记者注意到,群众举报的这款手工月饼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记者此外还获悉,包装袋显示生产厂家位于封丘县李庄镇,但李庄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值班人员透露,当天上午有领导得知消息后到公司登记注册地址进行检查,却未发现该企业。

9月29日下午,记者致电月饼生产企业河南老封味食品有限公司,未获回应。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标签贴错了”,月饼没有过期。至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找到公司一事,相关人员回应称,该公司由于当地政策原因已搬迁,“不是黑作坊,人家证照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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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群众收到的“过期”月饼

举报:市场监管局职工中秋收到“过期”月饼

有群众反映,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今年的中秋节期间,给员工发的月饼基本是过期产品。群众提供的月饼外包装上,显示生产日期“2020年9月16日”。

“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去年9月,作为食品监管部门,发放给职工的中秋福利是过期的月饼?”爆料群众介绍。

记者注意到,月饼包装标签显示,有品名、加工方式、配料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登记证编号、执行标准、厂名、生产地址各项内容。其中,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生产登记证编号为“豫食作坊(封)登字(李)2020第0009号”,执行标准为“GB19855-2015”。

根据包装上的厂名“河南老封味食品有限公司”,记者查询到该公司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李庄镇朱寨村20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某菊”。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老封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某菊,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7AT0A6Y,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糕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水果、干果、茶制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在相同地址上,记者查询到另一家名为“封丘县老封味食品加工坊”的企业信息,其经营者也为“陈某菊”。

9月29日下午,记者致电河南老封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方听闻记者来意后挂掉电话。随后记者致电封丘县老封味食品加工坊,对方得知“过期月饼”事件引发热议,多次询问记者“在哪看到的,是哪个网”,随后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致电新乡市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庄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值班人员表示,据其了解,当天上午有领导得知消息后到地址进行检查,但并未发现相关食品公司。

△月饼有两个标签

回应:个别月饼标签贴错了,生产厂家证照齐全

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中秋节发放的月饼不是过期月饼,“当时可能是为了赶时间把“2021”弄成“2020”了,绝对不是过期的。”

据该负责人介绍,生产工厂发现日期印错后,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工们进行了道歉。

9月29日下午,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发给职工的月饼并非过期月饼,月饼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为去年,原因是“标签贴错了”。

“中秋节给同志们发一个福利,由于定得比较晚,工厂加工得仓促,标签给我们贴错了”,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接收月饼的同事在接收时没有仔细查验,因此下发中秋福利时造成了乌龙,但并不是所有员工收到的月饼都是标签打错的,“这只是个别情况”。目前生产工厂已向市场监管局职工进行了道歉。

针对该食品公司实际生产地址不在登记地址处一事,该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工厂由于当地政策原因搬迁,“不是黑作坊,人家证照齐全。”

记者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发现,在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到河南老封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登记证编号,为豫食作坊(封)登字(李)【2020】第(0009)号,登记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有效日期至2023年4月12日。

△河南老封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登记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