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污水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桐城一肉类加工企业被罚45万元

  因通过更换自动监测水样、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近日,桐城市一肉类加工企业被处以45万元的高额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作为一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桐城市一肉类加工企业是市环保执法支队的重点监管对象。去年12月,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对该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时,多次发现在该公司的污水总排放口站房内,有人将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机柜打开进行非常规操作。经技术人员会商研判,初步判断该企业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或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

  去年12月20日夜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水排放情况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集的并不是总排口实际排放的污水,而是两个塑料瓶中的水样,从而造成自动监测设备上传到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的数据并不是该企业真实的污水排放数据。

  执法人员依法调查询问了该公司污水总排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人员等。经调查,自2021年12月起,该公司外排污水中氨氮和总氮有时会超标,于是利用两个塑料瓶装入达标污水,代替实际外排污水,供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分析。

  通过调查取证,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恢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处45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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