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0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白云”)因其自身经营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485,77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2021年11月30日总股本的6%)。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4日,中山中科、中科白云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间,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数量过半及减持时间过半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情况: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情况: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自2021年9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259,500股,占公司2022年3月23日总股本的4.6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合计减持14,438,600股,占公司2022年3月23日总股本的3.04%。

  二、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2022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该次权益变动后中山中科持有公司股份39,351,153股,中科白云持有公司24,082,200股。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间,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68,600股,占公司2022年3月23日总股本的1.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本次减持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的减持比例最高可至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100%;在前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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