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如何获得心仪的offer

作者:我是Sandy呀

每个人都想获得自己心仪的offer,进入自己喜欢的公司,法务当然也不例外。但是,相较于律师求职,关于法务求职主题的文章、书籍或者是节目真是少之又少。按理说,全国法务人数不算少,不知道法务朋友们为什么很少把自己的求职经验分享出来呢?虽然自己的法务工作履历算不上高大上,但是,今天笔者还是愿意将自己有限的法务求职经验分享给大家,权当抛砖引玉吧。

1

出乎意料的求职经历

笔者毕业至今,前后共在两家公司从事法务工作。虽然法务求职经验不算非常丰富,但是,笔者的两次求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笔者并不符合公司一开始列出来的招聘条件,但最后都出乎意料地被公司录取,而且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肯定。

第一次求职的公司是一家央企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Z公司当年的招聘计划里并没有法务岗位,而且所有岗位均要求党员身份,同时,当年Z公司内部还决定:不要研究生(据说研究生在公司的流失率太高),不要女生(当然,这两个不要都不会体现在对外公布的招聘公告上)。然而,笔者是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的女群众,把所有不利条件全都占完了。可以这么说,笔者完全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但是,最终笔者出人意料地进入Z公司从事了三年法务工作(在此说明,笔者没有任何关系背景)。

第二次求职的公司是一家地方国企(以下简称“K公司”),当时笔者觉得Z公司可能不太适合自己,希望能够换一家公司,于是就留意到了K公司的招聘公告,招聘条件之一是具有四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然而当时笔者才工作了两年半,又是硬性条件不达标。不过,令人意外的是,笔者最后也进入了K公司从事法务工作,一直工作到今天(再一次强调,笔者没有任何关系背景)。

2

法务如何获得心仪的offer

总结自己两次出人意料的求职经历,笔者发现,法务获得心仪offer的秘诀很简单,只有四个字:主动求职。看到这四个字,大家可能满脑袋的问号:就这么简单?主动求职?我每次都是主动找工作啊,也没人逼我呀。其实,笔者所说的“主动求职”,与大家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大胆出击

很多人求职的时候一看到自己不符合招聘条件,就马上放弃,这怎么能争取到自己心仪的offer呢?对于找工作,笔者一直有一个“奇葩”的逻辑:招聘条件只是公司以为他们需要这样的人,可是,“你以为你以为的就真的是你以为的吗(有点绕,但请读懂)” ?只要你能向公司证明,你的能力和工作意愿,完全契合他们的岗位需求,那么,所谓的招聘条件,就不再是限制你采取行动的条条框框,也不再是公司的招聘标准。所以,碰到心仪的offer,一定不能毫不犹豫就放弃,而是要有大胆出击的勇气和胆魄。

(2)用心准备

当然,盲目的大胆出击只会沦为“匹夫之勇”,最终也不会获得心仪的offer,主动大胆出击的同时,还要做到用心准备。

所谓用心准备,是认真分析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是否和求职岗位相匹配,这种匹配不能是你自己想象出来的抽象的匹配,而是每一项的匹配,都要有事实、经验和数据作为支撑,这样才算用心准备。

在第一次求职时,作为一名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笔者自己总结出能够胜任法务岗位的人应当具备三项能力,即优良的法学专业能力、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英文读写译能力,同时每项能力都用具体的例子去证明:通过司法考试以及研究生期间的学习绩点为3.9(本专业第一)代表优良的法学专业能力;研究生期间发表多篇文章说明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通过英语类等级考试和发表英译中文章可以反映出良好的英文读写译能力。

在第二次求职时,笔者已经工作了两年半,对法务工作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这个时候,笔者认为,除了上述三项能力之外,胜任法务岗位的人还应当具备另外三个条件: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检验(罗列出自己实际从事过的法务工作模块)、良好的工作应变能力和积极的工作态度(用实际工作事例证明自己的应变能力和工作态度)以及良好的学习能力(比如工作期间考取了什么资格证、负责了什么跨领域的项目之类)。

在此,笔者愿意把自己私藏的简历模板分享给大家(获取Sandy简历模板的方法请在文末留言)。这个模板简洁又好用,两次求职都用的是它,大家求职的时候,可以用它作为蓝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内容再做增删。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简历的逻辑框架是笔者自己设计总结出来的,并不是网上随处可见的模板,别人一看就知道这个简历是用心做的。进入K公司工作后,公司总经理跟笔者说过:“这个简历,一看就知道是你自己做的,不是随便网上下载的,这说明你很用心。”所以说,你是否用心准备,别人都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3)自定标准

“主动求职”的“主动”,不仅是指积极寻找工作,更是指自己要有找工作的标准和节奏。说到底,求职就是一个双向选择,公司在挑你,你也在挑公司,公司有自己的招聘条件,你也要定好自己选择工作的标准。

以第二次求职为例,笔者提前定好了自己的工作标准,即不接受崇尚加班文化的公司,所以,在面试中,笔者不仅主动询问公司领导怎么看待加班这个问题(面试官是公司的主要领导),还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不喜欢加班,所以不希望公司以是否加班来评价我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但是,如果是工作本身的需要,为了把事情做好,我是愿意加班的。”

也许会有人觉得我胆子太大,万一这家公司因为我不喜欢加班而不录用我呢?在笔者的逻辑里,找工作是双方在互相筛选,如果对方因为我不喜欢加班而拒绝我,那就刚好说明它并不适合我,没有得到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是一种幸运,而不是损失。

后来工作一段时间后,笔者也问过当时面试的领导,如何看待笔者的“坦诚”,他的回答倒是令笔者印象深刻:“你的回答证明你是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风格,不喜欢搞形式主义,这很契合我们公司文化,而且,为了工作,你愿意去做你不喜欢的事情,这也说明你具有成熟的职业观。”所以,自定标准,做真实的自己,才有可能筛选出真正适合自己的公司。

法务要获得自己心仪的offer,就一定要主动求职,做到大胆出击、用心准备和自定标准去选择公司。其实,求职不过是考验一个人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这些素质和能力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而是在日积月累的工作中逐步获得的。所以,法务想要获得自己喜欢的工作,不仅要重视日常积累,也要看准机会,及时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