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 敏
全市政法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惨痛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切实扛牢安全稳定职责,着力深化平安长沙建设。
紧绷安全稳定之弦。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仗、公共安全治理仗、网络安全主动仗,护航经济平衡健康发展。坚持“两个至上”。坚持人民至上,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各领域重大风险,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善于从预警信息和网络舆情中感知风险隐患,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防范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加强诉源治理和访源治理;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压实安全生产之责。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提高安全生产的权重,落实“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发挥平安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部门责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落实、检查督促,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压实督导责任。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考评单位要履行督导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检查、全面排查、重点督查和专项清查,督促整改落实,以工作的确定性来防控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最大限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常亮法律法规之剑。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法律实施力度。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立法内容;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落实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涉安全生产16宗犯罪行为,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和各阶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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